声光掠影 照见未来******
【乌镇聚焦】
光明日报记者 王禹欣 陈海波
11月8日,“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精品案例”发布展示活动在乌镇亮相。活动以“讲故事”的形式,运用机械臂数控LED屏、裸眼3D等创新手段,全景呈现全球征集评选出的12项精品实践案例,充分展示了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显著成果,为观众带来了一场视听盛宴。专家认为,这些案例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供了探索经验。
基础设施根基
“一机在手,永不失联!”活动现场,“北斗系统服务全球,造福人类——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案例刚一发布,便吸引了大家的眼光。
“作为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四大供应商之一的中国北斗,已在2020年完成了全球组网,开始向全球提供全天候、全天时、高精度的定位、导航与授时服务。”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主任冉承其很自豪地说,比如,基于北斗的无人机,大大提高了莫桑比克的水稻作业效率;有了北斗,布基纳法索一家新医院的建筑测绘时间节省了一半。
“全球5G大会”实践案例也让大家看到了夯实基础设施的重要性。中国信通院移动通信创新中心副主任徐菲介绍,全球5G大会积极开展5G增强关键技术研究,共同探讨新技术趋势、新应用场景,推进移动通信技术升级演进和创新迭代,以5G增强技术为新的起点迎接万物智联时代的到来。
与5G一样,IPv6也是非常重要的信息技术。由多位专家发起的“推进IPv6规模部署向纯IPv6发展联合倡议”,入选了此次精品案例。倡议指出,IPv6将给我们带来更快的上网速度、更安全的上网方式以及更好的隐私保护能力,为此,倡导社会各界加大IPv6技术的融合创新、加速纯IPv6的实践应用以及加强IPv6产业生态建设。
“IPv6真正实现了‘让地球上每一粒沙子都能拥有IP地址’,让更多的用户和设备可以接入互联网,让万物互联、元宇宙成为可能。”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副主任张旭东说。
社会发展新动能
“海外消费者从中国网购下单,10天以内即可送达,运费仅相当于一杯咖啡的价格”,这背后正是数字技术助力。这是菜鸟网络CEO万霖分享的案例。据他介绍,菜鸟陆续建设了一批全球数字物流枢纽,还通过推广数字技术提升全球物流效率。
“全球能源互联网实质是‘智能电网+特高压电网+清洁能源’,不仅将推动电力基础设施提质升级,还将促进能源、信息、交通‘三网融合’,为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载体。”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副秘书长程志强介绍了“能联全球”数字化平台案例,该平台有力推进了全球能源互联网建设。
思爱普大中华区副总裁裴金林向大家讲述了可持续数字方案。“作为一家植根中国30年的外企,思爱普希望更好地赋能中国企业及政府部门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双碳目标。”
数字技术还可以不断拓展网络空间,推动文化传播。
敦煌研究院院长苏伯民表示:“我们借助互联网平台和技术,构建起‘数字敦煌’这一集成化的大型石窟数字资源保障体系和互联网综合敦煌文化服务平台,向世界展示古代文明的结晶,向国际社会传播中华灿烂文明之光。”
作为“亚洲文明对话大会”系列活动之一,“亚洲数字艺术展”2019年以数字沉浸方式,为百余位驻华使节及商会代表奉献了一场独特的表演。“那一刻,数字文化交融超越了文明隔阂。”北京唐影众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王鹏说。
安全高效网络空间
网络安全,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基石。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CNCERT)选送的“CNCERT网安事件处置合作”案例,让大家看到了中国在推动维护网络安全方面的努力。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浙江分中心高级工程师何能强分享了一个网络安全事件处置经历:一家仿冒的中国金融机构网站,长期占据搜索引擎榜首位置,用户很可能因此被骗。CNCERT紧急联系协调该搜索引擎公司,快速解决了排名问题,降低了用户资金被盗取的风险。
5G时代,安全先行。中兴通讯分享的是“5G基础设施和数据内生安全的国际化实践”案例。
据中兴通讯首席安全架构师闫新成介绍,中兴通讯围绕硬件、操作系统、数据等核心资产,面向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数字政府、协同办公等场景进行了体系化的安全设计,为行业客户提供了终端可信接入、网络弹性隔离、专网数据保护、安全可视运维等一体化的5G安全解决方案。目前,中兴通讯已为全球20多亿用户提供了安全可信的网络通信。
数据跨境安全流动也是一个亟须重视的问题。“海量的数据跨境流动支撑着全世界的科研、贸易和经济活动,跨境数据流动已成为连接全球经济的重要纽带。然而,国家和地区对安全责任的不同要求导致数据不敢共享,对技术选择的共识不足导致数据不会共享。数据跨境迫切需要建立合规有序的流动机制。”澳门数字化发展协会理事张汉卓说。
由澳门数字化发展协会与欧盟国际数据空间协会一起探索的“中国澳门-欧盟数据跨境流动实践”,入选了精品案例。据张汉卓介绍,他们探索出一套包括规则、技术和管理的治理机制,采用IPv6、隐私增强、区块链等技术实现数据流动的可追溯和可管控。
“随着项目的实施,数据不敢共享和不会共享的问题正在逐步解决,科研交流和国际项目合作得到了全面加强。”张汉卓说。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09日 10版)
【法治护我心】划定深度合成服务“底线”“红线”******
【法治护我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系列解读】
光明网记者 陈畅、李政葳
“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如果把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这首“315”晚会歌曲,用来描述当下互联网时代的“云”上生活,在技术发展与风险伴生之下,“虚”“实”之间让人颇有迷幻之感。
“再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当换脸换声、三维重建、智能对话等逐渐应用开来,人们时常发出这样的感叹。这类深度合成服务催生了美颜美妆、智能客服、虚拟主播等一系列应用形态,但其被恶意利用制作虚假信息内容,进而带来了政策干扰、谣言泛滥、低俗内容等。因此,我们也在呼吁——“借我一双慧眼,把这纷扰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纵观互联网发展历程,技术治理本身就是一场攻防对抗博弈,也是技术从创新应用到规范发展的必经之路。近日,这项深度合成技术被套上了“紧箍咒”——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规定》出台划定了深度合成服务的“底线”和“红线”, 迈出我国新技术新应用立法的重要一步,也将有效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
明确义务要求,强化主体责任
事实上,深度合成技术由来已久。随着深度学习技术、特别是对抗式生成网络技术的发展,深度合成技术门槛大幅降低。2017年11月,Reddit网站的用户“deepfakes”发布伪造视频,曾一度将这项技术推至风口浪尖,其“以假乱真”的信息内容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干扰社会秩序。
何为“深度合成技术”?《规定》中给出了明确表述——指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生成合成类算法制作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网络信息的技术。
具体包括:篇章生成、文本风格转换、问答对话等生成或者编辑文本内容的技术,文本转语音、语音转换、语音属性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语音内容的技术,音乐生成、场景声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非语音内容的技术,人脸生成、人脸替换、人物属性编辑、人脸操控、姿态操控等生成或者编辑图像、视频内容中生物特征的技术,图像生成、图像增强、图像修复等生成或者编辑图像、视频内容中非生物特征的技术,三维重建、数字仿真等生成或者编辑数字人物、虚拟场景的技术等。
诚然,从技术进步的角度看,深度合成技术应用的初衷是让生成合成内容更逼真,但技术在愈趋“智能”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更多风险。对此,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所长孟丹介绍,除深度伪造风险外,还包括生成合成信息内容带来的个人信息泄漏、侵犯人格权和知识产权等他人合法权益等风险。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既是新技术、新应用的创造者、受益者,也应该是控制技术风险、引导技术向善的责任践行者。记者梳理发现,《规定》明确了深度合成技术定义和服务范围,提出了服务提供者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指出了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备案义务,并对服务提供者履行安全评估和配合监督检查义务提出具体要求。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所长徐波这样评价:《规定》分析梳理了深度合成活动边界,对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技术支持者和使用者以及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等主体应履行的责任义务作出规定。比如,服务提供者应履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使用者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加强深度合成信息内容管理等义务,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应履行加强训练数据管理、加强深度合成技术管理等义务。
健全技术支撑体系,促进科技向上向善
从此起彼伏的社会案件中可以看出,深度合成信息内容制作和传播数量正在高速增长,尤其伴随“元宇宙”等新模式、新场景不断落地,深度合成技术将为智能化、视觉化、场景化、虚拟化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发展提供更多技术方案。孟丹认为,《规定》的出台是网络内容治理由结果管理迈向行为管理的重要一步,标志着我国网络空间治理能力进一步优化提升。
时间倒回到两年前。在2021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对包括生成合成类在内的五类算法推荐服务进行规范。本次出台的新规在之前算法规定的基础上,加强对深度合成服务全过程管理,也深化了备案与评估标本兼治。
然而,从技术发展阶段看,深度合成技术与应用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技术支撑和能力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快推进深度合成治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是切实保障深度合成服务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的关键。”孟丹说。
《规定》的字里行间,凸显了“以技术管技术”的逻辑,也必将促进深度合成服务的规范治理。“其确立了我国对深度合成服务的治理框架,提出了明确的数据和技术管理规范,为促进深度合成技术向上向善,引导相关产业健康发展,确保互联网信息内容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说。
“《规定》以促进技术在规范中发展为价值取向,在明确‘红线’的同时,为技术发展留足空间。”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王志勤这样认为。比如,《规定》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算法机制机理审核、科技伦理审查等管理制度。
孟丹也建议,从深度合成信息内容源头上,解决其衍生的内容安全风险,利用技术创新、技术对抗等方式持续提升和迭代检测技术的能力,不仅着眼于管理好、使用好、发展好深度合成技术及相关服务,也致力于深度合成技术的合法合理合规使用,促进深度合成技术及相关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
引导多方参与,推动治理走深向实
随着数字化、智能化进程不断加快,互联网信息服务综合治理不断细化,规范深度合成活动对营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空间有着重要意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度合成服务治理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多方主体参与,推动深度合成技术的依法、合理、有效使用,积极防范化解深度合成技术带来的风险,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发展。
《规定》明确提到,国家和地方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深度合成服务的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以及地方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王志勤认为,《规定》构建了统筹协调、多方参与的监管体制;《规定》鼓励相关行业加强行业自律,搭建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治理机制;《规定》通过系统化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构建完善了我国网络综合治理法治体系。
孟丹也提到,《规定》在生成合成类算法服务范围、深度合成技术具体范围、深度合成服务业务分类、显式标识条件与标识方式、隐式标识方法与识别等诸多具体方面,仍亟需行业内部进一步细化相关配套标准规范。在实际落地过程中,建议业内推进产业联盟建立,以产业自治、多方共治的方式,不断推进深度合成技术应用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深度合成治理走深向实,徐波建议,强化智能监管平台支撑。比如,深入研究深度合成类算法内生安全机理和深度合成鉴别等关键技术,推动深度合成管理技术能力建设;加强人机混合的智能监管技术,研究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的安全可控技术保障方案,把监管规范转化为评估标准,建设面向网络全域监管的监测管理平台;研发深度合成与鉴别对抗机制,鼓励新兴科技企业与研究机构开展技术演练,共同推动深度合成服务健康发展。